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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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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r150127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9-4-22 14: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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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一)纳税人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二)分类——属人+属地
类型
判定标准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成立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非居民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注意】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三)纳税义务
QQ截图20190422143528.png


  (四)所得“来源”地
所得
来源
销售货物
交易活动或劳务发生地
提供劳务
转让财产
不动产转让所得
“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所得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个人的的机构、场所所在地、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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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r150127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9-4-22 14: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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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税率
适用对象
25%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0%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10%
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2019年新增)
设在西部地区,以《鼓励类产业目录》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20%
小型微利企业
【注意】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按50%计算(2019年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注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注意】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二)免税收入(税收优惠调整至此处)
  1.国债“利息”收入
  【注意】国债“转让”收入不免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注意】“2和3”所指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投资方须“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注意】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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