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公司实体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更加透明,并维护新加坡作为可信赖的金融中心的声誉,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设立了新的财务总监中央登记册。
除非获得豁免,否则所有公司,外国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都必须将其在可注册控制人注册机构(Registers of Registrable Controllers - RORC)中保留的信息录入及提交新的中央注册机构。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设立了新的财务总监中央登记册 - 是登记谁?
登记受益所有人(UBO)
受益所有人指拥有公司 “重大利益” 或对公司有 “重大控制”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①有“重大利益”的人
对于有股本公司,是指拥有25%以上股份或25%以上投票权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对于无股本的公司,指有权享有公司超过25%的资本或利润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②有“重大控制”的人
是指以下个人或法人实体,有权任命或罢免在董事会议上拥有多数表决权的董事,或拥有超过25%的表决权,可以就公司成员投票决定的事项进行表决,或有权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或控制。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设立了新的财务总监中央登记册 - 登记哪些信息?
1、如果所有人是个人
必须登记的信息包括:姓名,别名(若有),居住地址,国籍,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成为控制人的日期及不再是控制人的日期。
2、如果所有人是法人
必须登记的信息包括:体的名称,注册机构公司注册号,注册地址,法律形式(legal form),所在的司法管辖区和所遵守的法规,所在司法管辖区的登记机关的名称(比如在中国: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为控制人的日期及不再是控制人的日期。
如果不做登记,或者不及时更正受益所有权信息,都属于犯罪,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新元。
作为亚洲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新加坡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是继纽约、伦敦、香港之后的第四大国际金融中心,也是亚洲重要的服务和航运中心之一。新加坡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移民国家,其以稳定的政局、廉洁高效的政府而著称,是全球国际化的国家之一。
新加坡凭借自由的经济政策、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吸引着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家,纷纷在新加坡设立公司或商业机构,以作为亚太地区业务管理中心,更好地开拓亚洲市场。同时,也可以以新加坡作为窗口或跳班,去拓展海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