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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2019-9-20 17:2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8| 评论: 0

摘要:   罚金,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一样,是刑法的其中一种刑事处罚方式。公民触犯了刑法,就有可能被处罚刑事罚金。那么,罚金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罚金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 ...
  罚金,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一样,是刑法的其中一种刑事处罚方式。公民触犯了刑法,就有可能被处罚刑事罚金。那么,罚金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罚金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1、原则上,丈夫与妻子都是完全独立的民事、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应当各自承担责任;
  2、妻子的个人财产归妻子个人所有,当然不得没收;
  3、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丈夫的一半,在没有共同分割前,原则上可以扣押、查封、冻结。
  故罚金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罚金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二、罚金执行能执行夫妻财产吗
  法院罚金可以执行夫妻共有财产:
  1、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2、根据现施行的《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者进行处罚时,常有执法人员混淆罚款和罚金,把二者当成一回事,从而影响了执法的准确性。其实,二者是有区别的。
  罚款和罚金都是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现金的处罚方法,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罚金与罚款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
  适用罚金这种刑罚的犯罪,一般都是贪财、图利、或者是有关财产的。对这些犯罪分子,从金钱上加以剥夺,使他们在经济上得不到好处,是一种有效的惩罚和教育。罚款和罚金不同,它虽然也是剥夺一定的金钱,但它不是一种刑罚。适用的对象一般不是犯罪分子,而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人员。
  罚款的问题比较复杂,从法律的角度上说,罚款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或诉讼法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另一种是由公安机关或者其它行政机关依照行政法规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是违反海关、工商、税收等这样一些行政法规的人。所以,罚款的适用对象比罚金要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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