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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单证员考试案例综合分析题及答案(1)
1、我某公司以CFR条件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及时将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单据通过银行寄交买方并要求买方支付货 款。此时,因为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买方闻之,随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问:(1)如果我方已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我方能否拒绝买方的索 赔?(2)如果业务人员由于业务上的疏忽,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我方能否拒绝买方的索赔?
1、(1)如果我方已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货运途中的风险概由买方承担。因为:按《2000通则》解释,卖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港装 运货物,装运后要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保险手续,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因此,对于货运途中因遇风浪而遭致的货物损毁,应 由买方承担损失,我方可以根据相关的国际惯例向买方索偿货款。
(2)如果业务人员由于业务上的疏忽,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我方即卖方应承担运输途中遭致的货物损失。因为:根据惯例规定,如果货物在 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是由于卖方未及时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而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在本案中,是否发出装船通知 对能否收回货款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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