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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宇VS徐晨亮:我们的兴趣在事物危险的边缘 —— 关于格雷厄姆·格林《布赖顿棒糖》的 ...

2019-7-23 09:5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9| 评论: 0

摘要: 班 宇:小说家,出版有小说集《冬泳》。徐晨亮:评论家,《中华文学选刊》执行主编。徐晨亮:班宇你好,在商量这次“商兑录”讨论哪部作品时,你提供了几个备选的作家。第一个便是格雷厄姆·格林(以下简称“格林” ...

班 宇:小说家,出版有小说集《冬泳》。

徐晨亮:评论家,《中华文学选刊》执行主编。

徐晨亮:班宇你好,在商量这次“商兑录”讨论哪部作品时,你提供了几个备选的作家。第一个便是格雷厄姆·格林(以下简称“格林”),恰好我对他也很有兴趣,并一直有个困惑,虽然格林大部分代表作已经翻译成中文,并且近两年在出版商的推动下,又照着畅销书方向打造了新版本,但中国读者特别是文学圈子,对格林的热情似乎与他的文学史地位有点不相称。不少身边写小说的朋友喜欢分享对外国作家的看法,可我很少看到有人谈论格林。早先傅惟慈先生翻译过格林的多部作品,恺蒂出过关于格林的小册子,台湾作家唐诺曾在他的书里向格林致敬,而近些年好像只有张定浩、张悦然等几位作家写过关于格林的文章。这种错位或“时差”,是否因为大家只是把他当作一个会讲故事的“最好的二流作家”呢?还是因为他作品中的宗教背景与历史背景成了讨论的障碍?你是为数不多坦陈深受格林影响的小说家,是否认同这种观察?你自己对格林的兴趣主要在哪些方面?

班 宇:谈论格雷厄姆·格林,实际上是一件有点危险的事情,也不太讨好,但仍值得一试。我个人认为,他在写作技术上几乎无懈可击,但在漫长、动荡的二十世纪里,这种略显传统的写作方式,并不引人瞩目:格林既不是现代派作者,在叙事层面上极少创新,惯于沿用十九世纪的文学笔触,坚持对人物内心的深层挖掘,对于真实性与经验的梳理,更让人联想到亨利·詹姆斯;他也非通俗文学作者,即便他曾将自己的一部分作品定义为“消遣小说”,但那些小说其实也没那么轻松,比如在《一支出卖的枪》里,开篇便出现这样的句子,“在幸福的时刻,她就不禁想到所有那些会破坏幸福的东西,幸福就使她肃穆起来”,相当于刀光一闪,冷峭精确,直接将文本拉到另一个层面上。之所以国内作家对他的作品探讨不多,以传统批评视角难以归类拆解,读来太过通俗,这是原因之一;其次就是格林的宗教观念,也导致一些隔阂。他是一位焦虑、悲观、对天主教存有质疑的教徒,这也能反向折射其虔诚。对我而言,格林更接近于一位信仰与情感阵营里的战地记者,濒临火线,来往穿梭,所探讨的问题也很复杂,虽然这些故事经常被置于侦探、谍战与犯罪小说的框架里。不过老实说,我在阅读格林的任何一部作品时,都感受不到所谓的惊奇与消遣,反而是无比的沉重与泥泞。与其说它不断吸引着我,不如说在那些困境里,在原罪的逼迫之下,根本是无路可退。

徐晨亮:“战地记者”这个说法特别形象。现实生活中,格林足迹遍及五大洲的传奇经历,为人们所熟知。实际上不只是他,同时代的不少英国作家似乎都在某种焦虑或者说未知力量的驱使下,奔走于火线之下、险境之中。如伊夫林·沃以战地记者的身份到埃塞俄比亚等地,奥登的中国之行留下了著名的《战地行纪》,更不要说与格林一样做过间谍的毛姆。但你这个比喻所指的,并非是这类外部世界的“火线”与“险境”,而是就精神层面而言。所以一直有个说法,格林笔下的故事不管发生在墨西哥、越南还是西非,他写的是同一个“格林之国”(Greeneland)。这次我建议讨论的《布赖顿棒糖》(也译作《布赖顿硬糖》),碰巧是他为数不多以英国本土为背景的小说。你觉得在这本书里,格林所处理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班 宇:《布赖顿棒糖》的核心问题,我觉得可以从两个角度切入。其一是格林的写作时间轴,《布赖顿棒糖》完成于一九三八年,在此之前的一部作品,便是上面提过的《一支出卖的枪》,一部著名的“消遣”小说。这部作品里,有一个异常鲜明的形象,即杀手莱文,他生来便有缺陷,自卑、冷酷、凶狠,行事诡谲,从不轻信。被击毙后,格林写过一段:“死亡带着无法忍受的痛苦降临到他身上。他必须像女人分娩婴儿一样分娩自己的痛苦,剧烈的阵痛使他呜咽着、呻吟着,最后从他体内出来了,莱文随着自己的独子走进广阔无垠的寂寥中。”杀手莱文与自身的无限痛苦,在这一瞬间,共同迈入彻底的虚无。而在这部作品里,这种虚无感似乎并无绝对充分、确凿的来由,或者说,我认为格林觉得自己仍要将这种虚无诠释得更为透彻。他曾说过,必须找到一种宗教,好用来衡量我的罪恶。——《布赖顿棒糖》里的宾基就是这样出现的。他是真正意义上的莱文的独子,诞生在广阔无垠的寂寥之中,即便抛开格林的宗教观来看,宾基也是完全的虚无主义者,痛苦与生俱来,不需要酒精,不需要同伴,也不需要爱情与性,他只是不断作恶,怀着绝望与救赎,用即将到来的悲剧去覆盖已经发生的,虚无之子在两极间摆荡。格林在这里所处理的问题,或许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有几分相近,较之虚伪、消极的天堂来讲,地狱也许更具意义。残酷一点来说,宾基这个形象没有美学价值,只是格林的一个工具,用以承载他心中关于宗教与人性的激烈冲突。第二个角度,从格林的写作技法来看,他的绝大多数长篇小说,在其内部予以强力支撑的,并非语言、情节与叙事技巧,而是一种深刻的对立。比如在《问题的核心》和《安静的美国人》里,都是一老一少两位男子,身处异域:老者有着不合时宜的坚守,熟谙世情,无法以好坏来简单区分,且拥有焦灼的内核;青年则过于自我,莽撞,对未来有直接的幻想,在自我划定的世界里耍着把戏。这也是《布赖顿棒糖》的巧妙之处。我认为这篇小说仍存在此种对立,但并非是在宾基与艾达之间,而是在宾基与罗斯之间。这两位出自同一街区的贫寒教徒,在面对外部世界时,态度截然不同,却又相互依附,我在此并不想为宾基开罪,但他的堕落与邪恶,是否也可以理解为是建立在对上帝的积极信仰之上呢。还记得那位神父对罗斯说的话吗?“他是个好人,一个献身于宗教的人,可他一生过着罪孽的生活,因为人的灵魂有可能被罚入地狱这种想法使他受不了……虽然我也说不准是对是错,我的孩子,有人却真的认为他是——嗯,一个圣徒。”这也是我认为这部小说的厉害之处,直到最后一刻,我们仍然不能说清楚到底谁是谁的救赎者。

徐晨亮:这两个角度对于我们讨论《布赖顿棒糖》确实很关键。关于宾基与《一支出卖的枪》中的杀手莱文,你用的比喻是“独子”。格林的自传《逃避之路》里面,曾这样形容两人的“精神血缘”:莱文是“一个已经上了年纪,却不肯长大的”宾基,宾基“是真正的彼得·潘——命中注定终生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他们身上有某种堕落天使的性格……不管他也许被迫犯下了什么罪行,这个长不大的孩子始终是正义的伟大捍卫者”。但是,人们提到《布赖顿棒糖》《权力与荣耀》《问题的核心》这所谓“宗教三部曲”的时候,经常引用格林自己的另一个说法,称这三本书分别写了“下地狱的人”“上天堂的人”和“在炼狱中涤罪的人”。宾基是彼得·潘,“正义的伟大捍卫者”,又是“下地狱的人”,再加上你刚才引用的书中神父的说法,“一个圣徒”,听起来有点矛盾。我们讨论《布赖顿棒糖》好像一上来就遇到了难题。当然,我们也可以用格林经常谈的天主教教义里“罪人”与“圣人”一体的说法来解释,但是这样一来,可就又落入了与中国读者有所隔膜的天主教阐释模式里。我们的讨论可不可以先绕开宗教与信仰的维度,回到小说文本之中,回到小说人物的动机和逻辑?至于你提到的第二个问题,也就是宾基与罗斯之间“谁是谁的救赎者”,也可暂时放下,我想先来聊一聊小说里同样重要的第三个人物:艾达。你刚才提到,格林的小说有时会被放到侦探和犯罪小说的框架里,《布赖顿棒糖》当然也有这样的痕迹。但看起来,艾达又不太像一般类型小说里的侦探。这次为了我们的讨论,我重读《布赖顿棒糖》时特别留意艾达这个形象。因为大批评家伊格尔顿有个说法:艾达这个人物似乎是整部小说中的败笔,“她的享乐主义和她对正义的追求”有点难以协调。你怎么看这个人物在小说中的作用?还有一个关键点,艾达究竟出于什么动机,要为与她萍水相逢的海尔“申冤”,执着地要揭露“真凶”呢?毕竟,如小说里说的:“你不该在这桩事情上小题大做的,艾达。这不干你的事。”

班 宇:我反而觉得艾达相当有趣,算得上是这部小说里的一个惊喜,她活泼而执拗的性格为海滩增色不少。格林在宾基与罗斯这两个形象上,设置许多困境与矛盾,使其各有承载,类似主题先行的产物。而如游荡者一般的艾达,行事荒唐,贪图享乐,实际则是这片海岸上的真正码头,稳稳矗立,不仅将宾基与罗斯拥入怀抱之中,也将小说的基底铺设出来;故事的部分背景与相关情境,正是依靠艾达这个形象缓慢展现出来的。在这片黑帮横行、混乱无序的海滩上,似乎只能诞生出艾达这样的女性,反之亦然,只有艾达及其同类,才能在这里生存。她的行事标准与原则,代表着这里的全部秩序。即便邪恶如宾基,也无法脱逃。表面来看,她似乎只要求兑现两个字:公平。所以在海尔的葬礼结束后,她会想到“以牙还牙嘛。如果信奉上帝,你也许会请他来复仇,然而你不能信赖这个天主,这个无所不在的神灵。复仇该是艾达的事,正如报答应归于艾达一样……而复仇和报答——两者都是乐趣”。的确,艾达最初的追逐,我认为是源自对乐趣的探寻。在此之前,对她来说,“生命就是照在黄铜床架杆上的阳光,就是红葡萄酒,就是你下了赌注的那匹获胜希望不大的赛马冲过终点标杆,旗帜猛地挥动时你那激动的心情”。而发生在她面前的这桩谋杀案,显然遮挡住了那道生命的阳光。在与菲尔·考克利约见时,另一段叙述则再次强调,“她是有良心的,她有这么一条规矩,只要拿了别人的钱就一定得给一些什么作为报答”。所以,我们是否可以简单归结她的行动肇因:第一,同情,对于海尔之死,身后孤身一人的处境,艾达极为惋惜,实际上也是迫切要给自己一个交代,“死亡使她震惊,让她感到生命如此重要”;第二,报答,海尔的押注建议,使她赚到一笔,此外,复仇与报答也是她的乐趣所在;第三,秩序,艾达说过,“是与非我是分辨得清楚的”,那么谁将她心目中的秩序毁坏,她就要追补回来,所以在表面的公平之后,格林写道:“她的乐观中总含有某种危险、无情的东西。”以及,之后的追逐过程里,艾达自然也有所转变,从为海尔讨回公道,到最后对于罗斯的拯救,事件结束后,艾达进行回顾时,又将所有的成就与负担轻易卸掉,认为“倒是招魂板救了罗斯的命”,她不想成为英雄,也从不认为自己是。

徐晨亮:对于艾达这个人物,我的看法与你不太一样。不过,我赞同你说的这两点。其一,“她的行事标准与原则,代表着这里的全部秩序”,也“将小说的基底铺设出来”;其二,她“最初的追逐”“源自对乐趣的探寻”。但这个人物,连同她的秩序与乐趣,究竟在小说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恐怕文本之中有些细节,不可不留意。先说句题外话,前面曾提到,艾达不太像一般类型小说里的侦探,比如说,她“破案”的关键性工具乃是一块“招魂板”,就有悖于“古典推理之父”范·达因在一九二八年提出的“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中的第七条:“不可使用占卜、魔术,以及诸如读心术、降灵术、水晶透视术等超自然力的方法去解谜。”以格林本人对冒险小说、推理小说的兴趣,似乎应当了解这一说法,如果是这样,那么《布赖顿棒糖》中这段设计恐怕便是有意为之。即便我们的推测难以证实,从小说的字里行间也不难发现,艾达的追凶之举,其实是对通俗冒险小说的略显滑稽的模仿(库切为《布赖顿棒糖》所写的导言里说,在艾达身上,格林创造了一位“不落俗套的女侦探”,这句话恐怕不可从字面理解)。不妨细读小说第一部分第三节,“女神探艾达初试招魂板”前的一段描写,艾达回到自己的卧室兼起居室,“朝一个正面是玻璃的柜子瞅了一眼,赫然映入眼帘的是她自己的生活,舒适的生活——在海滨买的几件瓷器,一张汤姆的相片,从旧书摊买来的一本艾德加·华莱士的书,一本纳塔·西莱特的书,几张乐谱,《好伙伴》杂志,她母亲的相片,更多的瓷器,几个用木头和橡皮圈制成的小动物,这个人、那个人送给她的一些小摆设,《索莱尔父子》,还有那副招魂板……”。作为职业文学编辑,我有一个类似强迫症的习惯,凡是小说中提到人物喜爱的书籍、音乐、电影,都会逐一查核,试图从中发现破解人物精神世界的密码,而这次查核确实有一些新发现。我俩参照的姚锦清译、傅惟慈校《布赖顿棒糖》中文版此处略有些草率,“《好伙伴》杂志”原文为The Good Companions,连带此处,全书共出现了三次,其实并非“杂志”,而是指英国作家J.B.普里斯特利的长篇小说《好伙伴》(1929年初版,有中译本)。在写作《布赖顿棒糖》之前几年,格林与这位普里斯特利先生刚刚因为小说《斯坦布尔列车》(1932年)发生过一次纠纷,格林晚年所写的《逃避之路》里曾提到此事:“J.B.普里斯特利威胁提起诽谤诉讼。我从没见过普里斯特利,而他却对号入座,认为《斯坦布尔列车》中的人物萨沃里就是他——我把萨沃里描写成狄更斯那样受大众欢迎的小说家,普里斯特利最近发表的小说《好伙伴》受到高度赞誉,这导致有些评论家将他比作狄更斯。”时隔多年,格林本人仍对这场“无妄之灾”颇为介意,那么写作《布赖顿棒糖》时,他特意在艾达的书房里放上这本《好伙伴》,却从头到尾不提作者的名字,背后的心思,尽可自行“脑补”。和《好伙伴》放在一起的《索莱尔父子》,在全书中也出现了四次之多,只不过另外三次是用作者的名字指代:瓦利克·狄平(Warwick Deeping),中译文脚注只说是“英国小说家”,其实此人在当时的英国可是一个符号性的存在。乔治·奥威尔曾在一篇关于租书店的文章里吐槽,出借率最高的作者尽是瓦利克·狄平之流,足见“伦敦的总体阅读水准”如何“乏善可陈”。这位今日早已被遗忘的作家,当年可是英美畅销书榜上的常客,格林提到的《索莱尔父子》便是一九二六年度季军,后来还被好莱坞相中,改编的电影获得首届奥斯卡奖提名。《好伙伴》《索莱尔父子》,加上从旧书摊买来的艾德加·华莱士(Edgar Wallace,中译本这次准确地注明是“多产的惊险小说家”,他最有名的作品当属电影《金刚》的原著小说)和纳塔·西莱特(Netta Syrett,一位高产的女性主义作家),这便是艾达日常消遣的“精神食谱”。这些流行读物的内容不难推想——补充一句,《好伙伴》的主人公恰好是流动歌舞剧团的演员,大概能让艾达有自我投射之感——基本上,它们和艾达私人空间里的照片、瓷器与摆设功能相似,共同构成了一套关于自我、家庭与幸福,关于“舒适生活”或“美好生活”(good life)的想象。这段描写如空镜头般一带而过,却信息量巨大,格林所用的修辞更是惊人,中译文无法尽显其妙,“朝一个正面是玻璃的柜子瞅了一眼,赫然映入眼帘的是她自己的生活,舒适的生活”,这句原文是“In a glass-fronted cupboard her life stared back at her, a good life...”,人物的目光投向自己的“美好生活”,柜子镜面里的“美好生活”也正凝视着她。正如格林其他小说中“秃鹫”之类意象一样,“玻璃/镜子”是贯穿《布赖顿棒糖》全书的重要意象,出现不下百次,其中若干处都别具深意,出现在艾达卧室里的这面“镜子”同样不可轻易略过。从始至终,她的行事标准与原则,她的乐趣,与她信奉的秩序,都在参照这镜子里的“美好生活”。前面曾引用过格林关于莱文与宾基身上“堕落天使”性格的说法,在那段话后面,格林继续说:他们遭到“其他人”的追杀,“这个世界充满了‘其他人’,他们戴着成功的假面具,戴着幸福家庭的假面具”。《布赖顿棒糖》里,一路在背后猎捕宾基的艾达,代表的是否正是这个时常以“正义”为名要求“以眼还眼”的“其他人的世界”呢?英国评论家罗伯特·麦克法兰在《一支出卖的枪》导言里说,杀手莱文身上寄托着格林对笼罩英国世俗社会的那套理念之深恶痛绝,格林笔下的“肮脏、欺诈和亡命”正是冲着“革新、仁爱和博大三要素大唱反调”,他不断冒犯“那顽固的宽宏的英国式信念,即所谓真理与情理对那些具有理性和乐观的善意之人来说永远是显而易见的”。对于艾达来说,“是与非我是分辨得清楚的”,“显而易见”,一宗谋杀案背后总需要有一个凶手,纵然她沉迷于享乐,略显轻浮,但不正是一个“具有理性和乐观的善意之人”,也即相对于莱文与宾基的“其他人”吗?

班 宇:晨亮兄的阅读非常细致,这个解读有趣,我认同。格林确实喜欢引用流行文化元素去完善主角的形象,而且做得相当好,比如在《安静的美国人》里,凤给福勒先生借着重述一部爱情电影的故事情节,去探讨自己的处境,以及派尔的那本约克·哈丁的《西方的任务》,贯穿始终,兼具双重功能,既阐释人物的行为动机,也是重要的案件道具。此外,梦境、窗户与镜子也是格林揭示人物内心世界的习惯做法。扎迪·史密斯说过,“格林笔下的人物生活在一个经过仔细调整确定的道德体系中”,那么对于《布赖顿棒糖》里的艾达,格林处理得的确更复杂一点,她既是“具有理性和乐观的善意之人”,但同时又展现出这种“理性与乐观”的空泛与混乱。格林写道,“她一头钻进自己思想的最深处,从那充满着记忆、本能和希望的内心世界挖掘出她唯一的处世哲学:我喜欢公平”,以及艾达认为自己“分得清什么是正当,什么是不正当”,她身上似乎有着一种天然的、永恒的正确,这种正确十分原始、蛮横,不讲道理,不留情面,这种粗浅的、不断被强调着的公平,恰好是要将道德体系里的善与恶排除在外,这个角度来看,是不是也代表着格林对“英国式信念”的一次嘲讽呢?其次,在我看来,《布赖顿棒糖》的确可以成为侦探小说的另一种标准,即便艾达的角色是一次戏仿,并无独特的侦破技巧,只是不断地催促着,更像一个巨大的隐喻,不断铺展阴影。但开篇的悬疑设置,后来的追逐模型,以及奥登在《侦探小说的奥秘》所说的,“业余侦探中大多数也不够令人满意。他们做侦探,或仅仅是因为自命不凡,心血来潮,或是出于贪欲或野心,其动机与谋杀犯倒是如出一辙”;那些贪欲与野心,在此也许转化为“理性和乐观”“英国式信念”,从这个视角来看,艾达这个形象也许更为成立。

徐晨亮:是不是可以这样说,艾达这个人物具有某种可供剖析和阐释的复杂性,但在小说文本里,她的性格与逻辑又是自洽的、一贯的,如你刚才形容的,“稳稳矗立”,为在布赖顿所发生的一切,也为宾基和罗斯的行为提供了背景色。我甚至感觉,凡有艾达出场的段落,原本阴郁、“泥泞”的叙事都会被铺上一层光晕,但并非日光,而是某种人工光。格林写道:“人的性格是由自己的生活环境所造就,所以艾达的脑子开动起来就像大厦顶上的灯光广告那样简单,那样规律……”《布赖顿棒糖》中一个重要的舞台,雪利夜总会,也笼罩在人工光里。当叙事的镜头跟着宾基与罗斯来到这里,捕捉到这样的场景:“一盏聚光灯在舞池上照出一圈亮光,一个穿晚礼服的擅长感伤歌曲的歌手,还有一个搁在长长的黑色活动架子上的麦克风……足足有五六排人聚精会神地站在桌子后面。人群中一片死寂,就像是停战纪念日奏国歌的时刻,国王已经安放好他献的花圈,摘下帽子,一队队士兵变得像石像一样。他们听到的既可算爱情,又可算音乐,也可算真理。”人工光线下,物与人甚至显露出喜剧性的一面。可此时,宾基却感受到某种威胁:“生命握着硫酸瓶,警告他说:‘我要破你的相。’”这威胁的含义是什么,恐怕一定要读完小说结尾之后翻回头再看,因为最后时刻宾基的脸真的被硫酸烧伤,“地狱的烈火”让他“痛不可忍地蜷作一团”“缩成了一个小学生”。就在几节之前,他的内心刚涌动过一阵波涛,忽然“产生了一种不顾死活必须把事情干到底的心情”,决定执行那个疯狂的计划:骗罗斯自杀殉情。我猜想,那一刻他定是再次感受到了命运的威胁,艾达和她所维护的秩序,“天然的、永恒的正确”,科里奥尼先生和他的纯金打火机,雪利夜总会那一幕曾带来的联想——性爱、婚姻、小生命的降临、父母的角色……成人世界的一切试图合力攫住他、吞噬他,以否定其存在。这个拒绝长大的彼得·潘,选择彻底“堕落”来保卫可怜的自我——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又怎么解释他的行为:彼时斯比萨已死,普瑞维特远遁,库比特失踪,罗斯成了他的妻子,艾达的计谋尚在路上,他彻底赢了,正享用前所未有的安全,并无必要向深渊迈出那最后的一步。

班 宇:所以我不认为艾达是败笔,这个形象在我看来,有一种非常直接的精致感:论其直接,是因为我觉得在艾达的塑造上,格林不会遇到什么难题,这样与罗斯、宾基对立的角色,也即与格林的内心对立,一个人也许无法确切描摹内心的轮廓,却一定知道什么是不属于那里的。论其精致,是因为在细节方面,又处理得十分准确、妥帖,包括行为与话语,日常生活里的种种,你可以不信这世上有罗斯或者宾基,却不能不相信艾达的存在,她是一类人,可以无限化约,也即所谓的背景色与“人工光”。谈及宾基,在这次的阅读里,我认为单单“宗教感”不足以诠释,所以尝试以这样两个角度去理解:第一,天真者。几乎在格林的每一部小说里,都存有这样一位男性角色,孩子一般的男人,在其他作品里,格林有过一段叙述,“天真虽不会言语,却总是要求着被保护,其实我们更应当自我保护,以防吃天真的苦头;天真如同一位被遗弃的、患有麻风病的哑巴,迷失在这个世界里,本来无意伤害任何人,却总是事与愿违”。这个理论,我想放在宾基这里,也可以得到部分解释,宾基的天真似乎在于,总要以一桩罪恶去掩盖另一桩,以恶行去确认自己的存在,或者说,在宾基的逻辑里,简单的因果关系占据主导,只要与罗斯结婚,她就不会出卖我,只要罗斯死去,我就不会抵达那个平庸烦琐的世界,在奔逃的过程中,宾基也许意识到,这种状况是无法穷尽的,如他在生命的最后所说:“我的天哪,我真得一口气把你们杀干净吗?”一切都是隐患,将要不断地到来,没有绝对的安全可言,那么,唯一的解决办法,便只有擦去自己在世上的痕迹了。第二,自卑者。宾基有着极大的蔑视,对待科里奥尼,对待自己的同伴,对待妻子罗斯,一概如此,比如在得知那张卡片被遗留在斯诺餐馆时,宾基说,“既然谁都不肯去,那就我去……同你们这帮家伙搭档做事有时候真叫我腻歪”。不仅对于他人,甚至对自己也是,本以为“他什么都知道,性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他都见过”,但事实上“当罗斯带着一副期待着一个亲吻的神态再次转向他时,他还是意识到自己的可怕的无知……他还从来没有吻过一个姑娘”。这样的蔑视,包括对爱的抗拒,隐在其后的,是巨大的自卑,无论是在他的社会身份,还是家庭身份里,宾基都不愿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处于劣势,是个羞涩的新手,“他的童贞如同性欲一般在他心里振奋起来”。艾达通过“以眼还眼”证明自己的存在,宾基的父母通过赤裸夸张的性爱来证明,罗斯的办法是跟宾基一起被罚入地狱,而他自己的证明方式,只有去做牺牲,去遭受天谴了。这种牺牲在文本里呈现出不同的面目,骗罗斯殉情也未尝不是其中一种。面对未知与陌生,宾基只能不断割去自己的一部分,用以置换,十分被动,别无他法。所以我觉得与其说是在保卫自我,倒不如说是不断地失去,直至最后,“他仿佛是被一只手一下子拉出了生存状态——无论过去的还是现在的,转瞬即逝——化为乌有了”。

徐晨亮:“一个人也许无法确切描摹内心的轮廓,却一定知道什么是不属于那里的。”这个说法极为漂亮!格林曾经感慨,有些人物怎么也写不好,他们总是“固执地拒绝鲜活”,仿佛其存在“只是为了故事的展开”,例如《布赖顿棒糖》里的罗斯。我的阅读印象也是如此,相比于艾达和宾基,罗斯的形象要模糊得多,分析起来也更困难。比如说,宾基发现,罗斯并非如表面看上去那样笨拙,她一早看穿了自己。他的原话是“原来你这个人,心里是有数的”,或许正是因为这个人物离写作者的内心太近。为何会有这样的印象?新婚之夜过后,罗斯一觉醒来,从身体到灵魂均焕然一新,她试着如一个小妻子般寻找应当操持的家务,然后怀着自豪感走向“外面那个世界”,“她像一个间谍似的”注视着礼拜天教堂外出入的人群,“她既不羡慕他们,也不鄙视他们,他们得到了灵魂的拯救,而她得到了宾基和那永世的惩罚”。引用这一段并非只是想回应之前我们留下的问题:宾基与罗斯之间“谁是谁的救赎者”?重点在于,为何此处格林要把罗斯比作“一个间谍”?整部小说的叙事中,罗斯更像一个“轴”,镜头随着她向左转,我们看清了艾达,向右转,看清了宾基,同时也看到了这两人瞳孔里映出的罗斯,唯独无法反视这个“轴”的全貌。叙事者的声音很少带我们走进她的内心,只有关于他俩最后那段“亡命之旅”的叙述中,用力书写了那像上帝启示般的耳语和宾基如魔咒一样的邪恶声音如何争夺对她的掌控权。这里罗斯突然复苏的自我意识,与之前的笨拙苍白,偶一显露的“心里有数”,还有看着宾基孩子气的脸,如母爱般泛起的责任感——“她不愿让宾基孤身一人进入那片黑暗”——在我看来,都是作者拼贴在人物身上的。与其说罗斯是小说里一个功能性的存在(格林自己的辩词),不如说她才是小说家本人的化身。是的,有不少评论者引用格林“童年是小说家的存款”这个著名说法,想从宾基不幸童年中辨识出作者个人经验的影子。或许他们会成功分离出一个格林—宾基。但别忘了,让宾基与罗斯彼此承认对方是同类的,正是相似的成长背景,宾基的童年也是罗斯的童年。《布赖顿棒糖》作为格林跻身二十世纪文学大师行列的开端之作,正因加入罗斯这个角色,获得了某种叙事之“轴”,消解掉宾基与艾达的二元对立,从而避免了宾基被塑造为浪漫主义文学里少年恶魔、拜伦式英雄或陀思妥耶夫斯基式主人公在这个“荒原”世纪的衰弱子嗣。我们不是借助艾达之眼,而是仰赖罗斯与宾基的几番“交手”,才看清了这个身上混合了天真与自卑的虚无之子。或者还可以说,最终宾基不是被艾达所猎捕到的,是他自己在逃遁之路上借罗斯这个跳板跃入了黑暗深渊。前面我们的讨论反复申述了莱文—宾基这一人物序列对于小说作者格林的诱惑力,而只有在小说里彻底“杀死”莱文—宾基及附身其上的作者自我,小说家格林的主体性才得以浮现。《布赖顿棒糖》结尾处,罗斯突然产生了一个信念:自己身上已有了宾基的血脉,但就让“他们”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吧。她怀抱这个秘密,在“微弱阳光下”“疾步走向世上最不堪忍受的恐惧”。这也在寓示一个小说家的诞生,从此他将以异邦“间谍”的身份,走入“格林之国”的重重险境。

班 宇:“疾步走向世上最不堪忍受的恐惧”,简直是我读过的最为惊悚的结尾,如你所说,格林在这一时刻,忽然从天而降,附体在罗斯身上。事实上,我也觉得对罗斯的讨论相对比较困难,她与宾基之间的对立,并非简单的善恶冲突。罗斯这个角色如谜一般,难以拆解,“轴”这个说法贴切,无论是转向艾达,还是转向宾基时,对于罗斯,我们总会觉得有些惊异:她好像永远不止于我们的想象范畴,要比我们认为的更加成熟、果敢、决绝,永远在挣脱与逃逸,并且更快一步。我们要把这个“轴”试着抻开来看,便会发现,罗斯似乎始终都有着强烈的自我主张,最开始在斯诺餐厅,“似乎在他身上发现了某些同她气质相投的东西,或许是一些共同点——年轻、寒碜,在这家时髦的小餐馆里表现出来的一种无知”,之后两人的漫步里,宾基的感觉是,“他能感觉出她每时每刻都在设法接近他,就连她的谦卑在他看来也似乎是一个陷阱”,而在弗兰克旅店,“她已经选定了自己的立场:假如他们把宾基罚入地狱的话,那就非得把她也罚入地狱不可”,从餐厅回去的路上,“她正在享受着今世的快乐,来世怎么样她不在乎”,哪怕是在举起枪时,罗斯想的也是,“从来没有害怕过犯永遭天罚的重罪——使她心惊胆战的是死亡,而不是被罚入地狱”,于是她将自己完全交付于宾基的意志,既然惧怕死亡,那么她就将其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最后面对神父时,格林写道,“她并不是来忏悔的,她是来思考的”。由始至终,罗斯总能为自己的行动赋予一种解释,她的怀疑与信仰,那些存在过的痕迹,宾基以及肚子里的孩子,都是她进行自我说服的工具。如格林在《命运的内核》所言,“比起在残酷与绝望的可怕的真苦中游荡,假装信仰些什么肯定更好一些”。宾基看似主动出击,实则被动无比;罗斯则是通过这些工具,将自我牢牢掌控,维持着一种艰难的平衡。我刚才提到,宾基没有美学价值,但作为对立面的罗斯是有的,如果说艾达的登场自带强烈的“人工光”,那么罗斯则像一盏暗灯,在黑夜里幽幽发亮,未曾熄灭。在这部小说的结束时刻,我更倾向于将宾基与罗斯之间的感情,看作是一种友谊。死亡削去距离,将二者关系进行重构,某种亲密的传统得以恢复:他们诞生自同一街区,曾有着一致的信仰,相似的经历,如今又将怀着共同的秘密,步入真正的荒原之中。

徐晨亮:我们关于格林的对谈以宾基与罗斯之间的感情作结,大概再合适不过了。那真的像是一道谜题,求解的过程,映射出作答者自己眼中的世界。曾看过一篇关于《布赖顿棒糖》的评论,说结尾处罗斯播放宾基那份录音,卡在“我爱你”这一句,没让她听到后面的残忍言辞,算是留给苦难的尘世一点温情与爱意。显然,这位作者说的是最新改编的电影,而非小说原著。现成的温情与爱意,终究只是一种轻浮的许诺,并非格林所探讨的信仰。天主教的背景,有关“马镫与地面之间”的信念,在《布赖顿棒糖》中是影响小说人物选择的真实存在,我们没有在此深入展开,难免让之前的解读显得有些片面。我一开始便已说明要绕开宗教与信仰的维度,这是避重就轻,也是为了直接面对小说本身,以求能在格林与我们之间建立某种关联。格林曾谈及,可用勃朗宁的诗句作为自己作品的引言:“我们的兴趣在事物危险的边缘……”诚然,宾基与罗斯之间的感情近于同类之间的友谊,不过里面一定包含某种形式的爱,因为爱有时也会投身歧途与险境,相似和陌生之间不确定的边界。我们想与格林建立的那种关联,亦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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