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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企业财税管理 跨境电商企业的分类,按行政主体可分为三种 第1种.在中国大陆登记注册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 第2种.在香港或马来西亚或新加坡登记注册的离岸经营企业: 第3种.在境外国家登记设立的境外企业: 3种类型的经营主体共同特点是:入驻跨境电商平台,上传相关产品后,消费者在网上下订单,店家线上确认并安排发货到消费者指定的收货地点,整个交易可以在互联网上完成,线上营收由消费者转到平台,平台再转到经营主体平台账户,再由平台账户提现至绑定的第三方收付款账户或银行账户或关联个人银行账户。所有的网上交易在平台留下痕迹。完全与传统的线下买卖线下面对面交易不同,进销存在主体银行账户没有留下痕迹:进货不用主体银行账户付款,采用私人账户或现金付款,销售收入不入主体银行账户,提现直接入账到法人或股东个人账户,存货看不见。这样给国家税收监管带来了难题。经营跨境电商平台,用个人账户收款进账多多,税务没有申报不说,还一分钱税都没有缴。 3种类型的经营主体不同之处是:行政管辖所在国与地区的税法规定不同,在这里以第一种为例作分析。 在中国大陆登记注册的企业(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受国内《公司法》《税法》监管,由于社会技术发展的脚步较快,有些监管的条例法规跟不上脚步,跨境电商行业成为了监管的空白地带,国家金税工程一到四期,各期反映的是国家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和监管方面的迭代升级,特别是四期,对线上经营、电商、跨境电商、直播带货,主播收入等新经济体作了监管覆盖。 (一)金税一期 上线时间:1994年。 税收系统:增值税交叉稽核和增值税防伪税控两个子系统。 技术手段:人工采集获取纳税人发票信息,输入计算机进行对比发现问题。 结果:财务数据太过庞大,手工采集错误率太高,于1996年底停用。 (二)金税二期 上线时间:2001年。 税收系统:包括防伪税控开票、防伪税控认证、增值税稽核、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四个子系统。 技术手段:实现了发票数据的自动采集,同时把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纳入金税工程中。 功能:主要是监控增值税发票。 (三)金税三期 上线时间:2019年3月23日 1. 一个平台:原国税系统和原地税系统两个数据库合并成一个数据库,同时对征管流程和岗责体系进行梳理和配置,实现岗位设置、工作流程以及参数配置等统一。 2. 两级处理: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 3. 三个覆盖:覆盖全部税种、各工作环节和国税、地税各级税务机关;同时与相关部门联网; 4. 四个系统:征收管理系统、行政管理系统、外部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 (四)金税四期 1.纳入非税业务(包括社保信息等)。实现业务更全面的监控。 2.信息共享。建立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之间的信息通道,覆盖线上收入,第三方收入,电商收入,跨境电商收入等资金流向监管。 3.信息核查。涉及企业相关人手机号、纳税状态、登记注册信息等,覆盖线上经济体监管。 4.云化打通。税费全数据、全业务、全流程。所有涉税业务办理全国“一朵云”,省级部署。 5. “四流合一”就是指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统一相对应,防止虚开。 6.2023年3月在广东、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古、重庆这六个省市的地税局试点成功后已推广到全国范围。 小结:金税一期、二期主要关注的是开票流,通过比对开票信息来发现税务问题(关键是税务系统内部都没有打通)。金税三期和四期关注的是资金流和信息流,四期是对三期的升级。提供信息共享、资金流比对,大数据分析异常,发现问题。不仅打通了税务内部系统,连外部和银行系统都打通了,实现了高科技、立体化、全流程的智慧监管。 与传统企业线下经营方式相比较,国内电商及跨境电商企业的交易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商所有的营业数据在电商平台上留下营收流水账单,追溯起来并不难,执法人员调取平台数据即可。但是电商及跨境电商主体账务税务透明度并不高,因为电商平台的营收可以直接提现到个人银行账户,这些收入即不申报企业所得税也不申报个人所得税,造成国家税收收入流失。后期相关法律条例实施后,税务部门稽查将有法可依,国内电商及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经营者将面临补税、交滞纳金、罚款甚至更严重的入狱后果。因此,做到财税合规,纠正之前税务申报做法,是当前国内电商及跨境电商企业迫在眉睫的事情。 国内电商及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体户财税不合规体现在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1. 收款不合规:收入不经对公账户,全提现到法人或股东个人银行账户了。 2. 付款不合规:个人账户支付供应商货款。 3. 国外资金回流国内不合规:没有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4. 物流、报关不合规:不能自己公司名称抬头报关出口,买单出口,拼箱出口。 5. 未合理缴纳员工个税和社保: 6. 未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 国内电商及跨境电商企业如何做到财税合规? 一、资金流合规 1、用对公账户收款:不用个人户收。 2、用对公账户付款: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付给供应商货款。通过香港离岸账户付款给供应商的离岸账号。 3、境外资金回流方式:合法阳光结汇。 二、物流合规 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显示,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2、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3、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当前,合规的物流模式主要包括有4种:一种是9610模式,俗称集货模式,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另一种是1210模式,俗称备货模式,采用保税电商模式。9710模式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9810 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1039模式简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等* 三、税务合规 1、境内公司的税务,无票采购,以及有票采购合规处理 2、香港税务,每年的审计以及境外投资备案 3、 海外税务,VAT以及境外投资备案 四 、账务合规 1、境内账务,有票采购,以及无票采购,出口退税,第三方支付工具 2、香港账务,第三方支付工具,以及付汇到供应商,以及国内退税公司 3、海外账务,VAT申报,以及境外投资备案,税收洼地,各国纳税申报 五、跨国企业离岸企业财税合规: 1.开立电子结算账户,综合多币种管理,可收款,付款,结汇回国。 2.支持190+货币和汇率以及各种支付选项, 3.为全球业务提供实时货币转换和金融整合全球会计与合并 4. 提供多语言用户界面和灵活的层次结构,实时了解全球视野与子公司的特定数据审计和合规报告 5.境外企业及时做账审计,税务申报,税务缴纳。 目前,不管是国内、国外,财税合规化已然是大势所趋,尤其对于规模逐步扩张的企业,企业的财税如果不向合规化靠拢,是要出问题的。跨境电商企业要想长远又更好地发展,财税合规化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 鸿鑫瑞商务集团2023年3月20日左右将推出最新的跨境结算服务。欲了解详情,请加V:57200361 |